實驗儀器存放制度:
1、實驗室對一定價值以上的儀器應按件管理,即在同一品種中進行編號,件編號從1開始逐件增加。
2、儀器中除低值儀器、易耗品外,應按儀器配備目錄分類編號,設置所屬學校、儀器型號、儀器名稱及件編號的使用標志,用油漆書寫或用標簽填寫。
3、化學藥品標簽要寫清品名、分子式、純度,一般不寫編號,并用臘封。同一臺儀器的主件或附件,都應編同一編號,以免主、附件錯亂而影響使用。
4、儀器和藥品分開存放,儀器要分學科、分類、分室、分柜存放,儀器分類的方法可參照《中學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》中的分類方法和順序。
5、每件儀器在柜內要有固定的位置,并隨儀器的增減而作適當調整。對于結構、體積特殊的儀器要有專用柜。演示儀器和學生分組實驗儀器可分開存放。
6、儀器設備陳列擺放的原則是:科學分類,安全合理,整齊美觀,陳列有序,取用方便。儀器擺放按自左到右、自內而外的順序排列,同柜儀器重的放下層,輕的放上層;同層儀器體高的放里邊,體矮的放外邊;
同層放同種儀器的不要堆疊擠壓,要呈梯狀排放,前后左右成行成列排放整齊,保持一定的間隔;
儀器設備一般都要正放,因儀器體高柜內放不下時,應調整層板高度后入柜正放。
7、藥品要分類存放,擺放順序是:先無機后有機,無機藥品先按固體和液體分成兩類,然后按單質、氧化物、酸、堿、鹽、指示劑等依次擺放,有機藥品按官能團系統(tǒng)如烴、醇、醛、酸、醚、酮、糖、酯、含氮化合物、含鹵化合物和含碳化合物等排列分類存放。
8、易揮發(fā)、潮解、風化的試劑長期不用要用石臘封口,易揮發(fā)而又難于封牢的試劑如乙醚、溴水、二硫化碳等則要用熟石膏粉封口,再用水封,以阻止揮發(fā)。自燃固體白磷要浸在水中存放,遇濕易燃的固體如金屬鉀、鈉、鈣等要浸在煤油中存放。
9、危險品按其易燃、易爆、腐蝕、毒害等特性,分柜隔離存放在危險品室內,要避免因混放而誘發(fā)爆炸、燃燒事故發(fā)生。
10、定型的成套實驗裝置要存放于固定柜內,以備下次再用。玻璃儀器品種多,大小形狀各異,易損壞,要根據器皿的形狀制做專用放置架,或橫臥,或豎插,10個20個一組入柜擺放,可避免相互碰撞而損壞,又便于使用。
11、因教材變更用不著的儀器要集中專室或專柜存放,并報主管部門調劑處理。
12、各學科掛圖、圖片資料要制做專用圖架或入柜擺放,文理科音像資料應專柜存放。儀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要分類搜集,裝訂成冊,專柜放置備查。
13、儀器柜要按學科統(tǒng)一編號,柜上要張貼定位標簽。定位標簽有二種:一是分類定位標簽。用較顯著的標記制作標簽固定在儀器柜上方。二是柜門定位標簽。注明柜內儀器的編號、名稱、規(guī)格、數量,張貼于柜門上,便于查找。